债权在手,天下我有?
那可不一定
比债权更大的是法律
不管你是银行
还是代表银行
是小贷公司
还是租赁公司
就算你手握贷款合同
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拖车
就是在“违法”的边缘试探
银行、小贷公司、代理公司
强行回收抵押车
案例
小张借了朋友的起亚车,却没想到在路上被一群壮汉拦下,还要当场强行把车拖走!情急之下小张只能报警,原来小张朋友买的是一辆抵押车,但原来的车主在抵押之时还欠银行3万余元的车贷没有还清,而这群来势汹汹的汉子自称是与银行合作的代理公司,并拿出了完整的贷款手续,他们自己觉得欠债还钱、天经地义,更何况咱还有全套合法手续傍身,警察一定站在自己这边。
但没成想,警察在了解清楚情况之后,将当事双方带回派出所,并认定:这种拖车行为并不合法!
可见,银行看似法理占尽,但却也不能肆意妄为。而代表银行行事的代理公司们,或其他贷款公司也别太骄傲,你们手里的委托书和材料也不是尚方宝剑,一切还得看法院的!
深度解读
总有人说,二押车还欠银行钱,原车主不还贷,银行是第一债权人,你买了这样的车,会被银行拖走。但实际上这种直接拖车的行为并不合法,正常途径应该是通过法院进行处理。银行方面需要先起诉到法院,然后由法院进行财产保全,向债务人追偿债务,把车封存后由法院判决,个人或机构没有权利直接拖车。
购买了抵押车的人也获得了车辆的债权,在未经现车主同意的情况下,其他债权人如银行、汽车金融公司无权通过自行或委托他人的方式,以扣车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债权,否则将违反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,受到法律制裁。
但要注意的是,不是所有贷款没结清的车,都是抵押车。如果原车主在买车时,是零首付或信用卡付首期,且没还几期就停供的话,银行会直接以诈骗罪起诉车主,这种车会被锁定且不能使用,甚至车主的其他财产也会被查封,并从此被列入黑名单。这种抵押车是买不得的!
按揭公司强行收回抵押车
案例
自己的奔驰车,好端端地停在自家典当行的门口,却在晚上被人开走了!
这莫名其妙的剧情让谢先生很糟心。这辆大奔是2013年时一位客户抵押给谢先生的,后来客户无力偿还25万的借款,由法院在2015年5月裁定该车价值17万元,并由该客户再补偿一部分款项,自此谢先生成为这辆车的合法所有人。
查阅监控后谢先生发现,盗走奔驰的人只用了不到半分钟就得手了,可见是有钥匙的人。第一怀疑对象自然是先前的客户,但经过电话沟通,原车主斩钉截铁地否认了这件事,表示自己既然已经通过法院把车给了谢先生就绝不可能再开走,不过他回想起来,可能是按揭没还完,按揭公司把车开走了。
在联系过该按揭公司之后,该公司承认的确是他们把车开走了,并认为这车是原车主在公司按揭购买的,但是购买一段时间之后,原车主就停止了还款,直到他们偶然发现了这辆车,为了挽回损失,就第一时间叫员工拿备用钥匙把车开走了。
强行收车不行,偷偷摸摸更不对!别自以为当场没人发现,车到手就万事大吉,你可能已经踩了法律的红线!
深度解读
这台车经法院裁定,谢先生已经成为车辆的合法所有者,按揭公司利用备用钥匙,私自将车开走的行为,已经涉嫌盗窃。
租赁公司强行收回债务人的车
案例
刘先生在商场购物后发现,自己停在路边的丰田不见了,第一反应就是遭了贼,立刻报警!在多方调查之后,原来刘先生与一家租赁公司存在未结清的债务,该公司认为自己有权利行使债权,因此收走了刘先生的丰田。
在协商无果之后,刘先生把租赁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返还车辆并赔偿在此期间产生的经济损失,最终法院受理诉讼并判决租赁公司败诉。
而这家牛气的租赁公司在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后,以自身当前停运,且无资产可供执行为由,拒不理会。直到法院找到这家公司所属总公司,并给总公司开具50万元罚单,这家租赁公司才将车开回来并作出补偿。
深度解读
即使有未结清的债务,或未理清的经济纠纷,也不能直接收车。虽然涉及经济纠纷警方不能立案,但法律准绳一直存在。尤其如果是套路贷、二押套钱,或像这个案例中以欠钱为由非法收车,那就一定会遭到“扫黑除恶”的打击。
“二押车”就像一团乱麻,但“直接拖车”却不是你能斩断它的快刀。
“追债”总是一场持久战,你认为速战速决合情合理,却不一定合法。
抵押债权方无权收回车辆,只能经由法院判决处理!质押权大于抵押权,任何盗抢抵押债权车的行为都涉嫌违反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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